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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兰州上牌,二手车过户,兰州市车管所这样说...

发布日期:2019/3/15 18:14:32 浏览:492

来源时间为:2018-1-1

新车兰州上牌,二手车过户,兰州市车管所这样说...

前两天小编发了一篇“关于外地居民在兰州必须凭《甘肃省居住证》方可办理车辆挂牌手续”的推文。

许多小伙伴给小编留言,

他们遇到了相关的问题,

但对要求不太理解。

近日兰州市车管所发出温馨提示,

详细了解一下吧!

关于非兰州市户籍群众办理车管业务的

温馨提示

根据兰州市公安局《关于正式制发启用〈甘肃省居住证〉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到车管部门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非兰州市户籍群众必须使用《甘肃省居住证》,《甘肃省暂住登记凭证》不能替代《甘肃省居住证》使用。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兰州市车管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前来办理业务的非本市户籍群众《甘肃省居住证》进行审核,但是在审核过程中仍然存在非本市户籍群众前来办理业务时持《甘肃省暂住登记凭证》的现象,在此,兰州市车管所对广大非本市户籍的群众提示如下:

一、前来兰州市车管所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非本市户籍群众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甘肃省居住证》,避免出现无法办理的情况。

二、由于非兰州市户籍群众在兰州市办理暂住登记后必须满六个月才可以申领《甘肃省居住证》,因此提示非兰州市户籍群众在正式领取《甘肃省居住证》后,再购置新车进行注册登记或者办理其他的车驾管业务。

另外,

兰州市车管所还发布了

“关于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的说明”

关于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的说明

近期,兰州市车管所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中,出现个别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没有共同到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转移登记业务,原机动车所有人通过各种渠道投诉上访车管所及工作人员违规办理业务的情况,针对此类情况,现说明如下:

依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在申请转移登记时,由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同时,依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缴纳税费凭证等。”按照此项规定要求,车管所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业务时只是负责审核前来办理机动车业务的所有人是否持有《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中所列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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