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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为全资子公司兰州顺泰2.1亿元债权转让提供担保

发布日期:2019/3/26 10:19:22 浏览:394

来源时间为:2019-03-25

兰州顺泰向湖南华融转让对甘肃名城的债权,债权转让后甘肃名城为债务人,大名城全资子公司兰州江丰为共同债务人,共同承担人民币2.1亿元的还款义务,还款期限为24个月。

观点地产网讯:3月25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发布公告称,将为全资子公司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顺泰”)2.1亿元债权转让提供担保。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近日大名城全资子公司兰州顺泰、甘肃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名城”)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融”)签署债权转让、抵押及保证等相关协议。

根据协议,兰州顺泰向湖南华融转让对甘肃名城的债权,债权转让后甘肃名城为债务人,大名城全资子公司兰州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江丰”)为共同债务人,共同承担人民币2.1亿元的还款义务,还款期限为24个月。

同时,甘肃名城以持有的部分房屋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共同债务人兰州江丰也以持有的部分商业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大名城作为保证人同意为本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大名城对合作项目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904亿元,除对合作项目担保外,大名城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以大名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大名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3.49亿元。

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5.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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