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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发布日期:2021/5/3 20:17:32 浏览:340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利用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它的利率远远低于市场上的商业贷款利率。近日,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兰州市各类情况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条件

因本条情形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必须在中心开户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并且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没有自住住房。

2

提取范围

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

办理材料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当年租金票据。租赁合同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租赁商品房须提供: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无房证明由兰州市不动产管理部门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区、县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其中铁路职工必须分别由工作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和单位同时出具无房证明,无房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提取职工为单身的,出具《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

4提取时限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房有效期内每年提取一次;租赁商品房可在无房证明打印日期30日内办理,每年提取一次。

5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在账户余额允许的情况下,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当年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全年实际发生的租赁费用;租赁商品房的,每年提取额为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1

提取范围

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

办理材料

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还款期内部分提前还款的,按照中心贷款操作规程中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的规定办理;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全部还清后再提取的,须提供:《提取申请表》、身份证、贷款受委托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的凭证或中心各分支机构出具的还清贷款的凭证。

偿还本中心以外的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须提供:《提取申请表》、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

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提取申请表》、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的该笔贷款信息记录。

偿还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提取申请表》、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

各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部分职工在租赁单位周转房、公寓房时办理了住房贷款,因偿还该笔贷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的购房合同相应变更为该房屋的租赁合同,其他资料与偿还本地购房贷款一致。

以上购房贷款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以上购房贷款如果是在兰州市以外办理的,还须参照异地购房情形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住房贷款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具有当地户籍的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在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状态必须为“正常”)、铁路职工在实际工作地办理住房贷款的由工作单位在《提取申请表》“实际工作地认定”栏审核确认。

3提取时限

贷款还款期内或全部还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均可提取,还款期内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全部还清后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贷款本息总额;还款期内冲还本中心贷款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视同提取额合并计算。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1

提取范围

只能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

办理材料

提取申请表、身份证、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文件)。无退休证明的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按身份证的出生日期给予办理。

3提取时限

有退休证明的以退休时间为准,无退休证明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准办理提取手续。

4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提取。

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在兰州地区以外的户籍所在地、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铁路职工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管辖范围内的实际工作地需要购买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

提取范围

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

办理材料

《提取申请表》、身份证。

在户籍所在地购房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具有当地户籍的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须提供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状态必须为“正常”),铁路职工在实际工作地购房的,由工作单位在《提取申请表》“职工实际工作地认定”栏审核确认。

以购房合同为要件的,须提供:购房合同(不包括存量房买卖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凭证,其中购房合同必须能够通过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官方渠道(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查证,或通过分支机构向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函询的方式查证,不能查证的不予办理;以《不动产权证书》为要件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

所购房屋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4提取时限

以购房合同签定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分别只能提取一次。

5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或增值税发票金额中的任一金额为准)。

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符合规定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条件

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我中心停缴达6个月以上,账户状态为“封存”,未在其他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

提取范围

只能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3

办理材料

《提取申请表》、身份证、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纳入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职工还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托管凭证丢失的,由本人现场签署《托管凭证丢失声明》,即可办理提取手续。

自由职业者缴存职工凭身份证办理,不再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转入中心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凭身份证办理,不再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直接给予办理。如果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已经死亡,提取人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继承人公证书等法律文本的,可直接给予办理;无法出具上述法律文本的由原缴存单位协助核实并办理提取业务。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单位虽然实际上已经关、停、并、转,但未办理改制破产手续,同时单位也未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如果这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已经整体封存并且连续停缴达24个月以上,职工本人前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的,可以由职工现场签署《提取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后直接办理,不再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提取时限

自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后一次发生汇、补缴月份次月起,连续停缴6个月以上即可办理。

5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提取。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1

提取范围

只能提取死亡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

办理材料

《提取申请表》、代办人身份证、职工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死亡证明(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页、丧葬费收费单、人民法院宣告职工死亡文书任意一项)。

如果提取人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继承人公证书等法律文本的,可不再由单位审核,直接给予办理;无法出具的由原单位协助核实并办理提取业务。

3提取时限

以死亡时间为准办理提取手续。

4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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