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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男子携毒500余克法院一审判其无期

发布日期:2015/10/17 13:03:59 浏览: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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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男子携毒500余克法院一审判其无期2015-10-1709:30:12来源:(兰州)分享到: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李辉)10月15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陈建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5年1月30日15时许,兰州铁路公安处乘警在成都至兰州的K856次列车运行至成都至绵阳区间时,从7号车厢11号中铺的陈建军上衣口袋查获毒品海洛因1包、从其携带的黑色拉杆箱里中华烟盒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包,共重18.005克。从其携带的纸质手提袋内查获用黄毛巾包裹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5包,共重496.9克。


在庭审中,陈建军坚称查获的甲基苯丙胺并非其所携带;其辩护人提出:海洛因仅供陈建军吸食,不构成犯罪。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通过视频证明及DNA鉴定等证据审理认为,陈建军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
作者:李辉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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