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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列出十项负面清单严禁国企领导人违规兼职-兰州兼职网

发布日期:2015/11/20 4:19:03 浏览:723

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利益输送;五是利用兼职职权和职务的影响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或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六是安排亲属在兼职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重要敏感部门负责人;七是接受兼职单位违规转让、赠与的股份及其红利,或擅自投资入股;八是在履行兼职职责中损害本企业利益或从事与本企业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九是退(离)休后,在原任职企业及其出资的企业兼职(任职),或退(离)休三年内到与原任职(兼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兼职、投资入股、从事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十是其他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

广东省纪委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及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人员兼职问题的监管,将“十项负面清单”作为审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兼职问题的重要依据。《通知》下发后,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照检查,自觉向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今后,凡违反《通知》禁止性规定特别是不报告、不整改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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