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兰州 > 企业单位 > 正文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30 18:07:46 浏览:382

来源时间为:2022-11-09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2-07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尚国潮”)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美链”)

●本次公司为丽尚美链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丽尚美链拟向中国民生银行杭州湖墅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2,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实际融资金额和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合计4.8亿元,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4.8亿元。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自主决定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2022-018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5日

(三)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四)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工万创意中心2幢301室

(五)法定代表人:曾艮英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金属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七)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声量(衢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量信息”)持股49。

公司与声量信息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借款业务声量信息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99,165,243.0113,770,978.77

流动负债94,762,580.207,809,631.21

负债总额95,540,901.858,960,133.42

所有者权益合计3,624,341.164,810,845.35

财务指标2021年1-9月(未经审计)2021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226,945,637.051,355,044.25

净利润-851,869.61-189,154.6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四)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9,611.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1,担保余额为91,019.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2。其中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5,266.70万元,担保余额为50,820.02万元;子公司为写字楼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14,224.31万元。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