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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新区)高技术产业升级示范工程(一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 12:48:07 浏览:730

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新区)高技术产业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我局于2013年11月5日核发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第2013—063号)。因该公司2016年3月30日完成了股份改造工作,需对建设单位名称进行变更,根据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核实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信息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16年12月20日,经兰州新区规划局局务会审议,拟同意对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新区)高技术产业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建设单位名称为: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其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及各项规划指标等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按有关程序将拟变更建设单位名称的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新区)高技术产业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新区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证明建设单位名称变更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我局按照程序,依法变更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公示日期: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1日

公示内容: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

公示形式:兰州市主要报纸媒体

建设单位: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新区规划局(城乡规划处)

联系电话:0931-8258327

《关于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新区)高技术产业升级示范工程(一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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