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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以作价入股方式配置轨道交通沿线土地

发布日期:2017/11/30 1:24:29 浏览:749

来源时间为:2017-11-28

兰州晨报记者王钊)11月27日,兰州晨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近日,兰州市政府下发了《兰州市轨道交通周边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实施办法》。兰州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含地下)将在坚持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的原则下以作价入股方式处置。

据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兰州市政府将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股东,出资投入到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轨道公司),土地资产计作国家资本金或界定为国家股股本金。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权同价。

按照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主要适用于兰州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含地下),在坚持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的原则下,在市轨道公司先行先试,确保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兰州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轨道交通年度投融资计划,明确本年财政资金额度;兰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核发作价出资(入股)土地的规划意见;兰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作价出资(入股)土地的价格评估和供应;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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