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点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农民工不能听信劳务公司“年底一起发或工程完工了再发工资”等说法。如当月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支付,应该要求劳务公司写下欠条,注明特殊原因。像这种既不按时发放工资,又没有写下欠条说明特殊原因的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今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15/12/22 8:31:10 浏览:614
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点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农民工不能听信劳务公司“年底一起发或工程完工了再发工资”等说法。如当月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支付,应该要求劳务公司写下欠条,注明特殊原因。像这种既不按时发放工资,又没有写下欠条说明特殊原因的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今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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