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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政府调整两部门部分职能-兰州市府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5 17:19:57 浏览:671

交通委划入两大职责,原园林局、林业局的部分职责整合划入生态局

商报讯

(首席记者丁炜娜)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对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兰州市生态建设管理局的部分职能予以调整。据悉,原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兰州市城乡规划局部分职责划入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兰州市生态建设管理局将原市林业局(兰州市三北防护林建设局、兰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和市城乡建设局(兰州市园林绿化局)的园林绿化职责整合划入。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划入两大职责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划入两大职责:将原兰州市交通运输局的职责划入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兰州市城乡规划局的编制交通专项规划职责划入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取消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省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此外,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还加强了6部分的职责: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和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公共交通、邮政等综合运输的协调工作,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地铁、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的衔接平衡,统筹城市道路公交、水上公交、公共租赁自行车的衔接,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建立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研究新建项目或城市土地利用变更对城市交通的影响,保证大型项目开发建设不影响城市交通服务水平,为项目规划审批提供依据;组织开展交通需求管理研究,制定交通需求管理战略、政策、规划、标准;加强部分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和农村公路运行监测、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等。

兰州市生态建设管理局职能转变包括三大类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兰州市决定设立兰州市生态建设管理局,为兰州市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能转变主要包括三大类,其中划入的职责主要将原市林业局(兰州市三北防护林建设局、兰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和市城乡建设局(兰州市园林绿化局)的园林绿化职责整合划入市生态建设管理局,取消了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省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兰州市生态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区域生态功能绿化区划、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地区特别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大生态战略;扩大城市生态绿化建设区域,增加城市总体绿量,构筑城市生态屏障,不断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监督管理林木、花卉、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绿线”,林业生态“红线”,负责城市重点公共绿地的建设管理工作;依法审核城市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保护和管理全市公园、风景区等特种绿地;对全市公园、风景区实行行业管理,编制公园、风景区发展规划,审定规划方案及变更方案,制定公园、风景区管理办法;维护、保护、管理公园、风景区的古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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