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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兰州海关口岸门诊部)兰州海关2021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口岸应对重大疫情卫生检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4/11 21:23:46 浏览:316

来源时间为:2022-04-11

兰州海关2021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口岸应对重大疫情卫生检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15点38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2019073

项目名称:兰州海关2021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口岸应对重大疫情卫生检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上传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

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二)第一包、第三包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

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三)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

方式:现场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15点38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15点38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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