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闻网10月15日电据兰州市财政局披露,经甘肃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近日核定下达兰州市2015年度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额度49.1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41.19亿元,新增债券8亿元。
依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此次下达的41.19亿元置换债券,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止2013年6月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
8亿元新增债券用于安排市级专项债券额度5.17亿元,统筹考虑市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道路建设、饮用水治理等年度新增重点工作。主要用于兰州水源地建设项目资本金1亿元,交警队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0.19亿元,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本金3.6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0.38亿元,其余2.83亿元转贷给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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