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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国税制定出台四大行业税收管理指引

发布日期:2016/7/11 7:09:46 浏览:610

兰州日报讯】为夯实营改增试点税源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基础,兰州市国税局结合四大行业特点,通过扎实细致的调研和论证,于近期制定出台了“一个办法、六个指引”。此举为基层税务人员能更好的掌握营改增政策,熟悉新增行业经营模式特点,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精准回应纳税人诉求,有效杜绝税收征管风险,提供了便利。

生活服务业具有点多面广、财务核算薄弱的特点。《生活服务业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按照“平滑移交、便于管理”的原则,依据原地税部门确定的营业额换算为不含税增值税销售额,划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确定推行发票新系统的范围,并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和领用发票的依据,实行以票控税,超定额补税。

针对金融保险业分支机构多、业务复杂的行业特点,《银行业税收管理指引》和《保险业税收管理指引》对税控设备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领用、保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在汇总纳税管理方面明确了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具体事项。对个人代理保险服务集中代开发票、实物赔付进项税额抵扣、保险企业联共保、车船税代收等业务的处理明确了涉税处理方法。

针对建筑业跨地区经营、项目分散的行业特点,《建筑业税收管理指引》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跨县(区)委托代征管理指引》对建筑业服务的发票领用开具、税款预缴地点、外管证的开具报验、预缴税款、简易办法征收备案和纳税申报做了明确和统一。对跨县(区)提供建筑服务委托代征税款的范围、委托代征人资格、发票开具、税款解缴等进行了明确。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周期长,采取预售并多次收取预收款的特点,《房地产税收管理指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发票管理、预缴税款、纳税申报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并对相关业务处理统一口径,解决了税务人员因对税收政策理解的不同而出现的业务处理和日常管理差异,确保了房地产企业管理前后业务的顺利衔接。

针对餐饮行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现金交易多、财务管理不健全的特点,《餐营业税收管理服务指引》明确对餐饮行业实施以核定征收为主,查账征收为辅的管理方式,并实行申报销售额预警管理措施,从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审核、日常检查、申报真实性监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征管措施。

据悉,该局下一步将加快“一个办法、六个指引”的推行力度,有效解决同一税收业务在基层执行政策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做深做细税源精细化管理,夯实征管基础,提升征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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