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兰州 > 下设单位 > 正文

《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发布日期:2016/10/1 23:01:58 浏览:514

兰州日报报道为了加强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范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维护乘客、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面向全社会征集《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修改意见。

此前,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市人大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并通过了2016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16年12月进行第二次审议。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登陆兰州人大网,查看法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zrdfgw@163。com。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73003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字样。电话:8459452。联系人:张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

《《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相关参考资料:
山西省公共客运条例、兰州市客运、兰州市客运中心、兰州市公共、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城市客运、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