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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公告

发布日期:2017/9/8 4:30:31 浏览:685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现将不按规定进行年检和未进行“三证合一”换证工作的社会组织公示如下,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仍未按规定进行年检和换证的社会组织,将依法予以取缔。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

2017年9月7日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兰州市城关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城关区社保局、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兰州市城关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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