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还书时请您等工作人员将图书依次归还后,再行离开,以免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无法及时与您联系。
(5)借阅权限注销与停止
①学生毕业、退学、休学时,在将所借书刊归还图书馆后,方可到校园卡管理科办理退卡手续。
②本校教职工离、退休时,请持人事处通知单到馆办理验证手续。本校教职工调走、离职时,须持“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注销手续。
③外籍教师或留学生离校,有关单位及外事处应主动配合图书馆办理还书、退卡手续。
④读者违反学校规定和要求,图书馆配合学校工作,停止或注销读者借阅权限,如:未注册学生。
⑤如图书借阅者离校时所借书刊未还,由有关单位负责追还或赔偿。
(6)借阅逾期及书刊赔偿管理办法
①图书丢失
①1990年(含1990年)以后版本的普通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②1989年(含1989年)以前版本的普通图书、外文原版书、工具书,馆藏有复本及新版本的,按原书价10倍赔偿;③馆藏无复本及新版本的,按原书价20倍赔偿;④多卷书中的1册,又不能单册零购,按整套图书平均单册价的10倍赔偿;⑤中文期刊合订本:复本2册以上,按原价3倍赔偿;复本1册,按原价4倍赔偿;无复本,按原价5倍赔偿;均加收装订费10元;⑥中文现刊按照合订本价格赔偿,不加装订费;⑦外文现刊、外文期刊合订本按原价3倍赔偿,或由读者自行复印相同版本交回,并交装订费用20元。⑧如果能买回原书也可,但同时应交图书加工费2元。已赔偿的图书,在赔偿之后半年内找到,并完整无损,可持书籍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②图书过期罚款
借阅普通中文图书,期限为31天,每超过一天,罚款0.20元,读者的欠费在一定数额之内时(教职工6.00元;研究生、本科生6.00元)可以正常借阅,若超出此限额,系统自动停止给您借出,但只要您交清欠费,就可继续借阅。
最后,感谢学生会编辑为新生攻略所作出的辛勤付出,为了给新生提供全面详细的服务,他们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也希望各位新生能在兰大描绘出多彩的生活,创造出美好的明天。2016,我们在兰大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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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大学学生会、兰州大学校园网
编辑:崔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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