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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天津两地签订商务口岸合作备忘录,共建内陆“无水港”

发布日期:2018/2/2 6:24:03 浏览:515

来源时间为:2018-01-12

兰州天津两地签订商务口岸合作备忘录,共建内陆“无水港”

兰州天津两地签订商务口岸合作备忘录,共建内陆“无水港”

2018年01月12日08:35

1月11日,兰州市人民政府与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签订《加强商务及口岸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兰州和天津两地将加强在商务、口岸等方面的合作,推进海铁多式联运物流通道和内陆“无水港”建设,开展国际多式联运业务,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两地商贸流通创新、口岸通关建设及共享多赢发展。

共同探索“临海经济”和“内陆经济”协同发展

《备忘录》明确,兰州和天津两地将本着对口支援、平等协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精神,全面深化双方在商务、口岸方面的协作交流,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努力形成长期稳定、务实合作的新格局。

天津港是中国北方最大的综合性港口,兰州和天津两地将依托天津港的综合性港口优势以及兰州的区位交通优势,加强天津港与兰州铁路口岸兰州新区中川北站作业区、兰州东川铁路物流中心作业区的对接合作,在兰州合作共建“无水港”,把港口功能延伸到内陆口岸,实现港口与内陆腹地进出口物流的无缝对接。加强海港与陆港联系,推动开展海铁多式联运,实现海上运输与铁路运输的便利互通,构建智能物流体系,促进往返物流高效配置。共同探索“临海经济”和“内陆经济”协同发展,鼓励两地大型物流园区和企业联动发展,扩展物流产业链条,增强物流节点运营能力,为企业提供便捷、畅通的物流服务。

同时,充分发挥天津口岸平行进口汽车产业集聚的优势,推动津兰两地平行进口汽车相关企业开展经销合作,通过设立天津平行进口汽车(兰州)分销中心,满足兰州市民对进口汽车的需求,促进消费升级。在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框架下,借助通道建设,积极推动建立两地通关便利化协作机制。依据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出台的支持海铁多式联运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兰州、天津两地海关和检验检疫局制定实施两地通关便利化协作配合办法,共同推进两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工作机制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优化监管服务,减少流转环节,减少货物滞留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引导支持兰州牛肉面品牌企业在津发展

牛肉面是兰州的名片,也是兰州对外交流的载体。《备忘录》提出,将支持兰州牛肉面品牌企业到天津创业发展,引导支持兰州牛肉面等兰州特色餐饮企业在津增设店面扩大发展,打造品牌示范店、旗舰店,引导支持在津兰州牛肉面企业与天津清真餐饮早餐企业合作,植入天津特色早餐元素,实现融合发展。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研究制定有关资金支持政策,兰州市商务局协助做好品牌企业推荐、认定工作。鼓励在津兰州特色餐饮企业积极参与津甘东西扶贫协作,扩大在津兰州特色餐饮企业面向甘肃贫困地区的招工,为天津对口扶贫地区贫困人口来津就业搭建平台。

将支持兰州和天津两地特色农产品经营企业、基地产销对接,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两地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积极引导货源流向,促进双方特色农产品互拓市场;发挥天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优势,帮助兰州特色产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商品设立直营中心,进入兰州市场。同时,天津港选派管理人员指导帮助兰州陆港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兰州新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选派中层人员赴天津港培训,学习借鉴天津港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先进做法,切实提高兰州陆港的经营和管理水平。

兰州和天津两地将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交流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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