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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重拳整治地下停车场挪用,大型商业体成重点

发布日期:2017/4/6 19:08:43 浏览:1218

2017年2-3月份,甘肃省兰州市在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中,已对西单商超等四家将规划配建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的大型商业体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做联合执法督查,意在坚决恢复其原本公用停车功能,缓解交通压力,这四家商业体均位于主城区多个商贸繁荣区域。

2006年至今,兰州市对地下停车场挪用问题至少发起过四轮整治工作。2016年后半年,兰州市按照承包时限逐步取缔了由政府规划设立的人行道停车场,在2017年初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加大对已取缔人行道停车场和背街巷道乱停车的整治,主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更加凸显,商业繁华路段车辆排队挨罚现状持续两月依然。大量车辆无处停放,反复绕圈找寻停车位,反过来导致路面交通流量成倍增加,进一步加剧了交通拥堵。恢复地下停车场应有功能不容怠慢。

兰州商场

位于西关十字商圈的西单商场(图:记者李虎)

兰州之堵,车难停,易遭罚

三线城市兰州最早于2010年就开始实行机动车按尾号、单双号限行。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兰州全市机动车已达89万余辆,年增长率为15以上,平均每天新车注册400辆以上。而与之相对的却是,在交警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公共区域停车位仅有6万余个。按照国家标准,每一辆车必须要有一个基本车位,15辆车必须要有一个公共车位。但兰州目前平均每百辆机动车拥有公共停车位仅6.74个。也就是说,市区90以上的车辆无固定车位,除部分停放在单位、居民院内外,其他全部占路停放。

主城区停车位严重不足加剧了交通压力,辛苦了交警,也伤了车主的钱包。尤其是商业中心区西关什字、南关什字、东方红广场附近,停车位很少,各大医院配建的停车位缺口很大,严重不足,在这种状况下,市区次干道、小街小巷都停满了车,一些小巷里面的车被堵出不来也属常见,车辆违停被贴罚单也成了兰州交通秩序大整治期间的常态。以南关十字-双城门为例,沿庆阳路不足1公里路段的人行道台阶上曾被兰州市政府设立过多处收费公用停车场,因该地段银行、餐饮企业、宾馆、购物中心密集,每天随时有大量流动车辆在此路段停靠,会不会被贴罚单,完全要看交警在什么时出现,经常是你方被罚他又来。据兰州市交警支队指提供的数据,自大整治以来不到3个月,兰州市共查处机动车乱停车139840余起,同比增长2倍多。

停车难使原本拥堵的兰州城区交通情况进一步加剧,已经成为城市交通拥堵的一大顽疾。以南关十字开盛集团门前公用停车场为例,虽然临时由收费改为向社会免费开放,但要进场往往要排队等候四十分钟或更长时间,大量车辆排队等候导致原本畅通的酒泉路在此形成了一个堵点,不明白靠边排队的车辆一旦误入金塔巷这条单行道,就得在兰州最堵的区域来回绕行重新寻找停车机会。兰州市交警支队也指出,大整治期间虽然交警部门整治乱停乱放卓有成效,但是因大量车辆无处停放,反复绕圈找寻停车位,反过来导致路面交通流量成倍增加,进一步加剧了交通拥堵。亟需加快停车设施建设速度、加大供给力度,切实缓解停车难的突出问题。

在主城区商业繁华区域停车位严重不足的状况下,有些单位把原规划配建的停车场挪为它用改成超市、商场、仓库、娱乐场所,使兰州交通问题雪上加霜。恢复地下停车场对公众开放成了兰州市政府老生常谈的问题。

跨度10年整治地下停车场挪用

2016年12月27日,兰州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再度明确由市规划局牵头多单位配合严格监督商业设施、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全面开放规划配建停车设施,挪作他用的要坚决清退恢复。2017年元旦,兰州为期半年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启动于2月1日起实施的《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其中第十四条列明:未经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停车场挪作他用,不得变更规划确定的停车位,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的用途。已经改变用途的,应当自行恢复;未自行恢复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限期恢复。

时间退至2014年,由兰州市工商局牵头、多部门配合的整顿办公室成立,对全市范围内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划非停车场的经营场所转型为地下停车场,享受市级有关优惠政策。

向前推5年,2012年《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有同样的规定。

再向前推10年,2006年8月8日,一位时任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程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研并在现场办公时要求兰州市交警支队牵头,市规划局配合,对全市已建成的地下停车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凡规划审批确定为停车场而挪作他用的,必须限期清退,恢复停车场功能,以解决停车难问题。

2017年3月31日,兰州市规划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向记者披露,今年市规划局确定对100多家商业设施、医院和配套有商业功能区的住宅建筑进行核查,这些单位按规划均配套有公用地下停车场,截至3月份已核查了60多个,其中有4家不符合规划要求,没有按停车场使用,属于停车场挪作他用。2月份对这四家商业体分别下发了恢复停车设施的整改通知书,3月29日由市交通整治行动指挥部、市委督查室、规划局、工商局、商务局对这四家进行了联合执法督查。这四家商业体分别是位于西关十字商圈的西单超市(产权单位:兰州金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东部商圈的原商科所(产权单位: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小西湖商圈的甘肃金府灯具市场(产权单位:丁某某)和义乌商贸城(产权单位:义乌市白天鹅房地产开发公司兰州分公司)。除义乌商贸城挪作库房外,其他三家改作地下商场、超市。该次核查及清理工作属于兰州市为期半年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内容之一。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联合执法的目的就是看下达整改通知书以后(企业)采取了什么措施,整改了还是没有整改。没有条件整改,得有一个方案,什么时候能够按要求整改到位”。“采取行动以后这四家单位表态要整改,但需要一定时间,联合执法组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对于社会反应强烈的东方红广场商圈的国芳百货、东部商圈的兰州瑞德摩尔城市购物广场两大商业体将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的问题,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根据兰州市工商局提供的信息,这两家单位已于2016年得到整改。

审批不规范,整改难度大

十年来参与整治工作的行政单位多达10个,但究竟有多少家被挪用的地下停车场得以整改恢复?记者走访兰州市多个在往届历次整改工作起主导作用的行政单位,被提及最频繁的一句话是“情况太复杂、难度太大”,很难得到明确答复。

2014年,兰州市成立了一个由市工商局牵头,规划、消防、人防、安监等多部门配合的整顿办公室,对四区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据兰州市当地媒体报道,截至2015年1月份,市工商部门共对近郊四区256处地下空间经营场所进行了摸排和复核。其中城关区174处、七里河区37处、安宁区12处、西固区33处。涉及的行业有:餐饮62处、商业90处、歌舞厅22处、洗浴17处、网吧12处、棋牌台球25处、住宿7处、加工企业2处和其他行业19处。总经营面积531392平方米。这些经营场所中存在规划用途改变、未取得消防审批等经营行为,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这其中“改变性质需要恢复到原来停车场的有100多家,但是改变不了。”兰州市工商局一位曾经参与该次整顿工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什么改变不了?

“规划时的停车场改成商场了,这是由谁批准的?(牵头单位)提出某商场地下很大,改变了用途,需要整改,但其他部门不接受,没有人下处罚决定。地下停车场挪作商业用途的,商家给经营户出租十年二十年,商场有的几百户(经营户),工作根本没办法向前挪一步,而且承担了很大的风险。义乌商贸城、瑞德摩尔,2015年企业提出自行整改,瑞德摩尔我们盯着让他们恢复了部分路段的地下停车场。这里面非常复杂,这个工作搞了将近一年,最后没办法进展,就给市长汇报,最后交给安监局。”这位负责人称。

那么该项工作在2015年移交后做了哪些推进呢?兰州市安监局法规处一位负责人在多方核实后告诉记者,此后安监局对该项工作做过两次督查,并且形成了汇报文件。但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并未提供。

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这个历史上形成、积累的问题即使今天,整改难度依然很大。根据2002年生效的《兰州市城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工商、环保、卫生、文化、公安等行政部门核发有关执照、许可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房屋产权证》并核对其用途,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房屋产权证》,或者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用途的,不得核发有关证照。兰州市规划局上述处室负责人向记者直言情况很复杂、压力很大。以西单超市为例,本属于规划用的地下停车场,但其用于商超的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均合法有效,整改则必须由发证部门注销证照。而已列入整顿的四家单位,其中三家涉及商场和超市。

兰州市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3月26日在公开答复中国商报记者的提问时指出,“几个大商场,反映突出的我们持续在抓,从群众的角度讲,在这个地方购物停车不方便,交警没有办法,只能通过倒逼的办法,逼着企业把地方腾出来。这些企业单位,把停车位挪作他用,希望媒体暗访,看看他们都干了些什么?实际上也是一个火灾隐患,下面有做洗车房的、当做库房的,挪作他用,改变了他的结构,其实我们也很急。按照目前我们兰州市停车管理办法,对这种挪作他用的,我们有处罚权,但只能罚一万,一万对这些企业来说,比挠痒痒还轻。所以还是呼吁我们的一些主管部门,我们交警部门对停车场(管理)这一块儿还是附带的,也是孤掌难鸣。所以也是结合这次交通大整治,我也跟我们好多大队长讲,一定要和咱们的方方面面结合起来,通过这一次情况,把我们过去背的锅要说清楚讲清楚,把一些问题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当然是最好的了,有些问题可能是解决不了的,但可以引起人们的重视,减少他的隐患发生,也是好事”。

大网捞鱼不能忽视小鱼之多

据记者采访获取信息,2014-2015年兰州四城区256处地下空间经营场所中,“改变性质需要恢复到原来停车场的就有100多家”,兰州市规划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这100多家包括按规划配建地下停车场的、一些违法和查不到规划手续的建设,而且部分由经济区、高新区自行审批,故不在兰州市规划局本次核查之列。该负责人同时解释,本次由兰州市规划局确定的100多家核查对象限定了主城区相对商业面积大、规划配置停车位多的医院和涉商业经营的建筑体,“如果本身商业面积很小,停几辆车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这部分被剔除”。

地下停车场非法挪作他用表现为一些业主、物业公司擅自改变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性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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