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3-13
根据《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兰州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社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审查公示,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民政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市民政部门进行核准。现将城关区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4475户家庭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提出。无异议的,确认其保障资格。
投诉电话:460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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