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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积金中心推出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业务平均为每位贷款职工降低月供1300元

发布日期:2021/3/22 4:33:48 浏览:321

来源时间为:2020-12-29

本网讯12月29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确定于2021年1月1起推出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业务。此举是为了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业务渠道,切实减轻我市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款压力。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对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双重影响,兰州公积金中心积极作为,全力抗击疫情,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保障民生,不断推进公积金各项业务快速增长。1—11月,归集住房公积金58.37亿元,完成全年58亿元目标任务的100.65,归集总额达到505.33亿元,归集余额达到214.38亿元;新增缴存职工4884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0000人的162.83,缴存职工达到58.91万人;发放个人贷款34.36亿元,完成全年28亿元目标任务的122.71,贷款总额达到368.19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97.38亿元;个贷率92.07,控制在85以上的目标;累计支持了我市13.52万户缴存职工家庭的购房资金需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服务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推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业务,是指在兰州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且已办理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委托兰州公积金中心每月依据当月应还款本息总额,通过扣划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的月缴存额冲抵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

借款人或配偶只要在兰州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少于6个月缴存额且每月足额缴存,即可前往办理贷款的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按月冲还贷款业务。借款人或配偶一方办理了按月冲还贷款业务的,每月扣划借款人或配偶缴存账户的月缴存额,扣划后不足部分从约定还款卡(折)中扣划;借款人和配偶均办理了按月冲还贷款业务的,按照借款人月缴存额、配偶月缴存额、约定还款卡(折)的先后顺序进行扣划。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兰州公积金中心本中心缴存职工的存量贷款近6万笔,平均贷款金额40万元,平均贷款年限21年,月平均还款额约2200元,借款人月平均缴存额约1300元。按此计算,平均每位借款人每月只需自筹资金900元即可还清当月贷款,平均可为每位贷款职工每年减少还款额约1.56万元,将有效缓解借款人每月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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