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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致27死煤矿爆炸事故矿长一审被判刑20年

发布日期:2016/3/29 1:46:21 浏览:521

中国兰州网2月29日消息安徽淮南致27死的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有了最新进展。2月29日下午,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对该事故直接责任人之一、煤矿矿长于清泉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位于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境内,1997年12月投产,2008年,经安徽省经信委复函批复,该煤矿设计生产能力提升到9万吨/年。东方煤矿为民营股份制企业,缪春道(另案处理)为法定代表人,于清泉为该煤矿矿长,负责矿内全面工作,是该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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