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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当日团购券不能用女子获赔155元

发布日期:2020/6/25 22:15:35 浏览:355

当日团购券不能用女子获赔155元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张云)在网上团购了餐饮套餐,可市民王女士去消费时却被告知不能用。最终,在皋兰路工商所执法人员的协调下,餐饮店负责人向王女士道歉,并赔偿了王女士团购套餐的费用、乘车费、精神损失费、时间损耗费,共计155元。

6月12日,王女士在某团购网站上购买了价值139元的澳门德兴火锅的团购券,并与当日去消费,但是,该餐饮店工作人员却称,当日购买的团购券不能在当日使用。对此,王女士认为不合理,并拿出团购的约定文字让餐饮店负责人进一步核实,发现内容中并未提及当日不能消费的条款。但是,该餐饮店负责人称,是团购网站将信息弄错,他们餐饮店已向团购网站说明了当日购买的团购券不能消费。

最终,在皋兰路工商所的协调下,该餐饮店答应赔偿王女士团购套餐的费用和打车费,此外还将赔偿王女士精神损失费1元,时间损耗费1元,共计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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