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兰州 > 下设单位 > 正文

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个别原辅料过期无法提供电子一票通

发布日期:2016/4/17 13:25:25 浏览:679

昨日,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对辖区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中,晋善晋美杂粮食府、人民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生态酒店和甘肃陇东酒家餐饮有限公司,因存在问题被立案处理。

昨日上午11时许,执法人员来到城关区正宁路254号2楼晋善晋美杂粮食府进行检查。对操作间检查时,执法人员在操作台上发现:已经打开使用的“绿裕”灯笼椒辣酱的生产日期是2014年12月1日,保质期是1年。期间,执法人员在后堂地面上发现一桶食用油,但无任何标签。针对晋善晋美杂粮食府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发现场检查笔录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立案处理。

中午12时许,执法人员对位于城关区张掖路115号的兰州人民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生态酒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操作间检查时,在灶台下发现松肉粉,规格为400g/罐,且已经开封使用,但罐体上面的生产日期却是2016年11月,属于“早产”。同时,后堂灶台上正在加工的鱿鱼无法提供索证索票,不能说明其来源。针对生态酒店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下发现场检查笔录,并立案处理,就鱿鱼的来源做进一步的调查。

随后,执法人员对位于城关区秦安路91号的甘肃陇东酒家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冷库内看到,里面乱作一团,烤制好的鸭子挂在货架上,表面未做任何的遮盖。货架上放有已经加工好的熟制品,且未做任何的防护措施,蔬菜在地面上随意放置,在洗消间看到,餐具保洁柜为敞开式,未密闭,消毒池内放有1桶生肉,地面上浸泡有2桶未加工的生肉,洗消间无消毒柜。就此,执法人员要求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理,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个别原辅料过期无法提供电子一票通》相关参考资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及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