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兰州市人社局同意,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数量及范围
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工作人员3名,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从事法制工作及相近专业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事宜
报名时间地点:12月21日—12月28日(节假日休息),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
报考所需材料和具体事宜请登录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szefzb.lanzhou.gov。cn/)网站查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