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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6/7/5 8:11:29 浏览:456

市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沁园招标有限公司受市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委托,对其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GSQY-16005

二、磋商内容:市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为“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4.须在市七里河区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的售价:

1.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9日0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7号18楼1804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如磋商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磋商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磋商文件为准,磋商文件不接受邮购(磋商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09:30时

2.磋商时间:2016年5月12日09:30时

3.递交地点: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7号18楼1805室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购买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购买磋商文件前3个月的单位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资金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如按年度或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须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5.财务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和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等完整内容)或上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

6.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提供以上资料2套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受。

七、磋商保证金账户及递交须知:

收款单位:甘肃沁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全称):甘肃沁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大教梁支行

账号:104546130633

行号:40287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1)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备注: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全额的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请将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八、采购人:市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李新学

电话:0931-2611161

地址:市七里河区下西园66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沁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昊

电话:0931-8873918

传真:0931-8913537

地址: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7号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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