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要求,我校各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各招生学院最终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为准。
序号
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1
哲学[01]
290
45
70
2
经济学[02]
345
50
75
3
法学[03](法学[0301]、政治学[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345
50
90
4
法学[03](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
325
45
75
5
教育学[04]
355
50
150
6
文学[05](不含外国语言文学[0502])
350
55
80
7
文学[05](外国语言文学[0502])
335
55
75
8
历史学[06]
300
45
150
9
理学[07]
295
45
80
10
工学[08](不含照顾学科)
280
40
60
11
照顾学科(力学[0801]、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核科学与技术[0827])
275
37
60
12
农学[09]
280
45
80
13
医学[10](不含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07401])
290
45
150
14
医学[1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07401])
295
55
180
15
管理学[12](不含工商管理[1202])
355
50
90
16
管理学[12](工商管理[1202])
330
50
75
17
艺术学[13]
315
40
80
18
单独考试的考生
在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降5分;总分不低于245分。
19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见备注)
在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总分不低于245分。
2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在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5分;总分不低于245分。
21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报考学院或研招办咨询。
22
强军计划的考生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报考学院或研招办咨询。
备注: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是指: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②报考我校且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专业学位)
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要求,我校各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各招生学院最终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