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发挥标的公司在专业市场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和特色,促进协同效应的发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综合考虑总体布局规划和区域市场特点,清晰各业态的经营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快上海广场和福都商厦的业态优化调整,合理配置品牌资源和业态组合;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广大承租商户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为众多消费者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以保证较高的出租率和租金的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积极偿还标的公司银行借款,减少财务费用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标的公司债务融资规模较大,财务费用较高,影响了公司的净利润规模。但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现金流,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902.56万元、32,266.83万元和11,594.16万元,为此,公司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充分利用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逐步偿还银行借款,减少利息费用的支出。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节省各项费用支出,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来公司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完善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年3月23日,公司发布公告因正在筹划可能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停牌。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前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停牌。
2016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16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相关事项仍在进行之中。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组方案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十、独立财务顾问具有保荐人资格
本公司聘请长江保荐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本次交易中,长江保荐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下转66版)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参考资料: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权益变动报告、诺德股份大幅变动、国有股份变动事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权益变动、定向增发 股份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