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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不开发票在兰州成潜规则管理部门:违法-兰州景点套票团购

发布日期:2015/11/9 9:01:11 浏览:613

团购不开发票成行业潜规则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尚也)团购电影、团购美食、团购KTV……不知不觉间,团购——这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凭借其快捷、优惠的特点,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团购网站入驻兰州,市民们在享受优惠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消费困惑。昨日,市民赵彩彩就向记者讲述了她在上周末团购消费后索要发票的艰难过程。

现状:商家理由多样拒绝提供发票

3月22日,市民赵彩彩通过网上支付团购了南昌路附近一家火锅店238元的6人套餐。聚餐结束后,她习惯性地向工作人员提出索要发票,却被告知团购消费一律不予开具发票。

“商家告诉我,他们与团购网站定有协议,凡是团购消费的发票均由网站开出,难道参与团购,就应该是商家拒开发票的理由吗?”赵彩彩疑惑地表示,经过了半个多小时,这场“发票索要战”最终仍以索要无果而收场。作为消费者的赵彩彩,得到的解释却依然是,消费者在团购成功后,商家与团购网站需要分成,加之团购利润低,因此团购的消费一律没有发票。“我身边的不少朋友都有过这样的遭遇,团购消费拒开发票似乎已经成为了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大多数人对此也都是睁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而对于商家推卸责任给网站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从表面看,消费者将款项支付给了团购网站,而实际上,经由网站又转回给了商家,在这过程中,网站仅是按照消费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商家收取相应费用,而这并不影响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发票的义务。因此,不论消费者是将钱支付给团购网站,还是直接支付给商家,商家都应该按实际消费金额为消费者提供发票。

为此,该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一旦遇到拒开发票的商家,可及时拨打甘肃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案件成立后,相关部门会给予该商家相应的处罚以及责令其补开发票。同时,消费者应注意保留好消费小票、银联刷卡单和网购订单号等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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