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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兰州驻沪办展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3/29 20:55:48 浏览:106

来源时间为:2023-03-15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兰州驻沪办展厅项目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组合音像设备/音视频播放设备

采购单位兰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5日14:5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2日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999号(华闻国际大厦)611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7日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999号(华闻国际大厦)611室预算金额¥58.6671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凯凯项目联系电话18616300635采购单位兰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宣化路299弄2号楼6A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书记17717395285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朝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999号(华闻国际大厦)61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凯凯18616300635

项目概况

兰州驻沪办展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999号(华闻国际大厦)6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CF-ZBDL-2023-007

项目名称:兰州驻沪办展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6671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6671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纪录,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999号(华闻国际大厦)611室

方式:携带如下资料,至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999号(华闻国际大厦)61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①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截图(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⑤以上全套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999号(华闻国际大厦)6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999号(华闻国际大厦)6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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