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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发了88.4万元

发布日期:2016/4/1 4:56:06 浏览:528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星明)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商务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兰州市对2015年兰州地区老旧汽车报废补贴进行了审核发放。3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财政局获悉,2015年兰州市共审核通过符合补贴标准的车辆53辆,发放补贴资金88.4万元。

据了解,兰州市严格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公告规定的补贴车辆范围、使用年限、补贴金额及发放程序进行审核。将补贴车辆范围限定在2015年报废、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补贴标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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