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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监局启动2018年财政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8/4/5 8:54:59 浏览:519

来源时间为:2018-03-15

中新网甘肃新闻3月15日电据兰州市财政局披露,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6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监督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甘财【2017】24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由财监局牵头,组织局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社保处、城建处、经建处、农业处、综合处、企业处、债管处、国资处、采购办以及税政局和非税局等13个处室(单位)对涉及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票据管理等事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各相关处室(单位)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重大政策执行、财经纪律执行、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等情况,结合处室日常管理需要和上年度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拟定2018年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样表见附件1),于2018年3月16日前报财监局。财监局进行汇总,结合上级部门布置的检查工作,制定2018年全局日常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计划,报局党组研究批准后下达执行。检查采取处室联动、交叉互查的方式进行,选择部分项目开展处室交叉检查,或委派调研员进行专题调研。

日常监督检查自4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各相关处室单位要严格财政监督工作程序,牢固树立执法责任意识,依法依规依程序按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注重检查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廉政制度等要求,每月25日前将当月检查结果及相关资料报财监局(样表见附件2),财监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并在局例会上通报,并对相关处室从检查程序、检查方法、问题定性、整改落实等方面进行指导。

日常监督检查实行年度考评机制。各相关处室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全年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报财监局。财监局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从检查基础工作完成情况、检查成果质量、检查成效和工作创新等四个方面,对相关处室2018年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考评。考核结果报人教处,与局年终考核挂钩,评优选先,互相激励,提升监督检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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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 2018年、财政监督 谋划 2018年、2018年卫生监督所改革、2018卫生监督工作计划、2018监督执纪工作思路、2018干部监督工作思路、湘建监督 2018 22号、2018干部监督工作要点、2018食品药品监督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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