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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5月1日零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6/5/3 8:36:43 浏览:555

中国兰州网5月2日消息昨日零时,在全省统一部署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中,兰州市首张由国税局监制的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均顺利开出。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兰州市正式启动。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敬东,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主要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兰州分会场活动。

5月1日00:01分

兰州市国税局直属一分局为甘肃超群合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功代开了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兰州海鸿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兰州肯德基有限公司分别在线顺利开出首张我市不动产租赁和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

5月1日00:03分

兰州市国税局4区3县及直属分局12个办税服务厅顺利代开12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12户试点纳税人在线顺利开具专用发票12份,普通发票12份。

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敬东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推进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要求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全市国税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充分发挥连续作战、精益求精的精神,认真研究政策,全力攻坚克难,以严和实的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的接交工作,充分展示了全市税务系统敢打硬仗、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良好作风,为营改增工作顺利启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俞敬东强调,下一步全市税务系统要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营改增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将各项改革红利落到实处。同时要以此次营改增试点为契机,深入研究税收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真正使企业受惠、群众受益,切实激发和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什么是“营改增”?

所谓“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此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为什么要“营改增”?

1、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2、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从深层次影响产业结构。

营改增对二手房交易有什么影响?

一、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怎么缴?

二手房交易中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部分,仍由地税部门代征,纳税人无需“两头跑”。

二、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交多少钱?

比如说某套住房房主购入时是100万,缴纳营业税5万元,1年后卖出(不适用免征营业税条件)200万元,买房方需要承担10万营业税。

在增值税条件下,依据增值税原理,若按常规办法、仅对增值部分征税,即对住房增值的100万元(现价200万-原价100万=增值100万)征税,税率若为6,需缴纳增值税6万元,税负有所下调;税率若为11,需缴纳增值税11万元,税负有所上升。

在增值税条件下,若按简易征收办法、以核定征收率征收,若征收率为3,即对现在住房出售价格200万元征税,缴纳增值税6万元,税负也是减轻的。

营改增范围

1、将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

2、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营改增各行业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增值税税率实行5级制(17、13、11、6、0),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兰州市5月1日零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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