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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两位干部被开除公职

发布日期:2016/10/31 7:54:35 浏览:608

中国兰州网10月27日消息福建南平市建阳区两名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开除公职。

依据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文件:南平市建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林春,男,1963年4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原建阳市林业委员会林政科副科长、建阳市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建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林春因犯受贿罪,2016年9月14日被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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