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樊丽)丈夫酒后晕厥导致死亡,妻子认为是丈夫在单位宴请他人席间,醉酒后引发死亡的,于是将丈夫生前单位告上法庭,诉求50余万赔偿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9月2日,李某与兰州市城关区保安服务公司(简称保安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自此,李某在保安公司处从事保安工作。2015年1月28日晚,李某饮酒后晕厥致死。事发后,李某的妻子多次找到保安公司协商解决李某死亡事宜未果,遂将保安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保安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余万元。
庭审中,李某的妻子诉称,事发当天下午,其夫所在的执法队宴请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施某等16人,在聚餐期间,饮酒过量,致李某醉酒,由此引发死亡。保安公司辩称,公司并没有安排李某宴请施某等人,宴请行为不属于工作职务行为,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保安公司与李某之间属劳动关系,无论诉讼请求是否成立,应当劳动仲裁前置。
9月15日,城关区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该纠纷属劳动争议,应先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遂驳回李某妻子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