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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公关费”承诺上大学二本兰州男子行骗获缓刑3年

发布日期:2016/6/19 10:21:21 浏览:480

(原标题:收取“公关费”承诺上大学二本兰州男子行骗获缓刑3年)

兰州晨报通讯员邢琼记者李辉)6月12日,记者从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获悉一起以高考招生幌子为由的诈骗案件。经该院开庭审理后,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6月10日,被害人张某通过亲戚认识了自诩和某大学书记交好的李某,李某称支付3.5万元公关费,就能帮其儿子被某大学二本录取,张某当日通过网上银行如数转账。同年7月5日,李某又以某大学来提档,还需支付5000元招待费为由,再次让张某转账。案发时,李某将诈骗所得4万元赃款全部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发后李某家属能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

作者:李辉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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