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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

发布日期:2023/11/29 9:41:02 浏览:121

述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

6.2.2分类标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为全国垃圾分类提供了统一的分类标识样式,本规划直接使用上述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引导标识采用的图形符号见表6-3。

6.2.3分类实施方案

1.城镇区域

本规划结合固原市城镇区域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分期逐步实施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至2025年,固原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制四分类(即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其他地区二分类(即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至少有10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逐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至2035年,逐步扩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及垃圾四分类覆盖区域,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特色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面铺开。

具体实施如下: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近期对以下主体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四分类: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应配套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垃圾桶,不同种类的垃圾收集桶需设置不同的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容器颜色为灰色,厨余垃圾容器颜色为绿色,采用120L的脚踩垃圾桶。

住宅小区:近期至少有10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引导居民在家中配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设施,做好分类,并在小区内配套设置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收集桶;另外需在小区内设置专门的有毒有害和可回收物投放点,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居民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除示范片区外的居住小区内应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采用240L的自装卸式垃圾桶。

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城市道路、商业设施、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站、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应根据场地特性配置相应的分类垃圾桶,如公园广场可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桶,车站和长途客运站在两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有毒有害垃圾桶,采用120L的脚踩垃圾桶。

餐饮场所及专业市场:宾馆、饭店、餐厅、酒楼等经营性餐饮场所应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设施。食品加工区应配置厨余垃圾收集设施,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设施,采用240L的自装卸式垃圾桶。

2.农村地区

坚持城乡统筹,共建共用的原则,不断推进农村地区“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县转运、市焚烧”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深入推行“两次六分”的垃圾分类模式。

近期鼓励农户家中配备20L的户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实现第一次粗分类,由垃圾收集车上门定时定点收集,然后将收集的其他垃圾及可回收物再进行二次细分类,逐步实现前端生活垃圾减量化。远期扩大户分类区域,并鼓励农户家中增加20L的厨余垃圾桶,由专门的厨余垃圾收集车每日上门收运,逐步提高厨余垃圾收集率。

固原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期逐步实施,具体如下:

6.2.4配套设施规划

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用120L的脚踩垃圾桶或者240L的自装卸式垃圾桶,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用20L的塑料垃圾桶,新购置的分类收集容器应与四分类标识主体颜色要求相对应,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黑色,分类标识采用印刷式基材底色白图;分类收集容器在总体统一的基础上,为方便居民投放,可视具体使用环境针对设置间距和样式等实行差异化设置,分类容器的设置不得妨碍消防通道、盲道等。

按照垃圾分类覆盖先易后难原则,先覆盖区域一般为经济条件较好、人口相对更加密集区域。近期城镇和农村覆盖居民户数按照70、60补充计算;远期城镇和农村覆盖居民户数按照100、100计算。

城镇区域住宅小区其他垃圾及可回收物按照每24户配备1个垃圾桶,近期有害垃圾及厨余垃圾按照每72户配备1个垃圾桶,远期按照每36户配备1个垃圾桶设置;除了垃圾桶外,考虑为示范社区设置带有宣传及积分功能的智能垃圾分类收集亭,通过积分兑换的方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近期至少保证10个示范社区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远期逐步扩大区域;农村区域农户家中近期配备20L的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垃圾桶,户外按照每50户补充设置240L的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收集桶,覆盖户数按照60考虑,在学校及企、事业单位附近设置垃圾分类收集亭,中远期在农户家中增加厨余垃圾收集桶,户外按照每30户补充设置240L的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收集桶,覆盖户数达到100,在人口密集的地区补充设置智能垃圾分类收集亭。

垃圾分类容器配备情况详见表6-4。

6.3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规划。

6.3.1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规划

1.城镇区域

可回收物收运方式:

住宅小区内已经配备可回收物收集桶,因此由居民将可回收物投放至小区内可回收物收集桶内,由可回收物收集车统一收集至分拣中心进行二次细分类。装车时,将垃圾桶直接和专用机械收集车上空桶进行置换,然后将空桶放回投放点,收运频率为每日1次;居民在家中自行分类并累计到一定数量时,也可将可回收物直接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

企事业单位由员工将可回收物投放至单位内部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再委托环卫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清运企业每日定时进行专项收运,收运频率为每日1次或者每两日1次。

商业区内的可回收物主要由保洁人员负责清洁、投递,再委托环卫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清运企业每日定时进行专项收运,收运频率为每日1次。

沿街商铺的可回收物可投放在用户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每日定时由环卫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清运,收运频率为每日1次。

可回收物收集后转运至分拣中心进行二次细分类,然后再根据不同的种类的可回收物送往再生资源回收点进行回收。

厨余垃圾收运方式:

企事业单位食堂应将餐厨垃圾装入规定的容器,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放置,由餐厨收运车每日定点收集2次;

住宅小区由居民将厨余垃圾投至小区内垃圾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投放口,由餐厨收运车每日定点收集,冬季收集频率为每日1次,夏季收集频率为每日2次。

餐饮企业、农贸市场由各摊位、门市房自行将产生的易腐垃圾(生鲜垃圾)投入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由餐厨收运车每日定点收集3~4次。

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司)负责,餐厨垃圾采用专用收集车直运的方式,厨余垃圾和生鲜垃圾采用压缩转运的方式。

厨余垃圾收集后,统一转运至原州区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有害垃圾转运处理系统: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公共区域(大堂、出入口)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保证其有害成分不泄漏,员工自行投入到投放口;住宅小区由居民将有害垃圾单独分类后,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箱或进出口处的智能垃圾分类收集亭内,鼓励居民投置在专门的药品回收箱内,其余区域需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有害垃圾的收运需要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将有害垃圾统一转运至专门的场所进行处理,有害垃圾收运频率为每周2~3次。

其他垃圾转运处理系统:

居民区内其他垃圾由垃圾收集车进行收集,装车时,将垃圾桶直接和专用机械收集车上空桶进行置换,然后将空桶放回投放点,或者将桶中垃圾装入后装式压缩车。

企事业单位、商业楼、临街商铺等其他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清运企业进行专项收运,收运频率为每日2次,其他垃圾收集后转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2.农村区域

根据《固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农村地区不断推进“两次六分”的垃圾治理模式六分类垃圾的收运方式及去向如下:

有机垃圾:由厨余垃圾收集车专门收集,送至分村或分区域建设的堆肥场(房、箱)、有机肥加工厂等,或就近统筹畜禽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

可回收物:可依托村内商店、保洁员家庭、回收企业和专业户、流动回收商贩等进行回收,分村建立回收网点收购兑换经营利用,或者由可回收物收集车统一收集后,转运至分拣中心进行二次细分;

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集,分区域设置拆解分选加工中心,能作为乡土材料在村镇建设中使用的加工经营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破碎转运末端设施处理;

沙土灰渣垃圾:在村内指定低洼路段、合适地段垫埋,或就近统筹一般固废加工利用;

有毒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收集车单独收集,统一转运至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其它垃圾:用压缩转运车辆不落地直收直运,或转运至垃圾转运站经压缩后转运至末端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6.3.2垃圾分类收运车辆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DB64/T1766-2021)第3.0.1条,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不应将已分类垃圾混装运输,缺乏处理处置设施或者处理处置能力不足,暂时需要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应当明确期限并向社会公告。

根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将垃圾运往末端处置设施的车辆额定载荷不宜小于5吨,运输车辆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车身整洁、标志与车牌完整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不得拖挂、遗撒、丢弃生活垃圾和滴漏污水。车辆维护档案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维护记录和行驶里程记录等。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实施应与垃圾分类收集桶的配置相适应,近期以其他垃圾收运车为主,配置少量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及有害垃圾收运车辆,远期逐步增加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及有害垃圾收运车辆,提高垃圾分类效果,避免出现“先分后混”的情况,有效提高前端生活垃圾减量化。

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进展,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可回收物的收集率逐渐提高,2025年之前,每个城镇补充设置1台有害垃圾收集车,2台可回收物收集车,2台厨余垃圾收集车和2台其他垃圾收集车,每个乡设置1台有害垃圾收集车,1台可回收物收集车,1台厨余垃圾收集车和2台其他垃圾收集车。2026年~2035年,可回收物及厨余垃圾收集率得到明显提升,因此重点补充可回收物及厨余垃圾收集车。

固原市各地区分类垃圾车配情况详见下表。

6.3.3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规划

生活垃圾经过转运站压缩后,体积减量率约为15,能够有效减小转运频率,降低转运成本,并且缓解后端垃圾处置设施压力。本规划结合环境影响、运营维护成本、运输距离等影响因素分析,进一步完善固原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布局,满足垃圾分类、转运需求,对未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及需要改造转运站的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或改造。

1.现有转运站改造

固原市已建成的垃圾转运站中,共有13座转运站仅完成土建,尚未配套设置垃圾压缩设备和垃圾压缩车,因此无法有效发挥转运站的压缩能力。

近期待改造垃圾转运站共计13座,主要改造内容为配套增加压缩设备及压缩车辆,并配套垃圾计量装置、信息化监管设备,必须配有除臭、降尘、除噪设备。选用的压缩工艺先进,环保达标,运营成本经济,设备宜标准化并具备一定的通用性,以便安装、拆换与维护,并同步做好污水、臭气缓解措施。

待改造转运站详见表6-6。

2.新建垃圾转运站

固原市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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