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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

发布日期:2017/12/19 13:07:59 浏览:3029

和激励机制。

三、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一)资源共享。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饱和的区域不允许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新增大型设备,鼓励地方通过各种方式整合现有大型设备资源,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提高使用效率。积极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到2020年,各市州建设1—2所医学检验机构/影像中心。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资源共享。

(二)分级管理。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甲类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省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制定乙类大型设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州和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辖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初审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完善审批制度体系,强化使用事中事后管理。

四、技术配置

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强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到2020年,全省争创15个左右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立省级临床医学中心19个,建成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26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5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70个。临床重点专科分省、市州两级配置,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一般设于三级医院,市州级临床重点专科设于区域内二、三级医院。各市州根据当地实际,在二、三级医院中建设一定数量的市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全省形成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为龙头,市州级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临床重点专科体系。100的县区级以上中医医院、60以上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科,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五、信息资源配置

“十三五”期间的信息资源配置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纵横联网,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多方投资、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全省的信息网络系统。到2020年,省级、市州级和县区级人口健康信息三级平台基本建成,逐步建立起跨机构的人口健康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起与其功能相匹配的标准化的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全覆盖和信息共享,全省实现每位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功能完善的健康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依靠大数据支撑,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远程医疗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业,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医疗质量服务监管,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医疗等新兴技术在健康服务中的应用。

第五章政策保障

一、政府主导,多元办医

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对新建城区、郊区、卫星城区等薄弱区域,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全科、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社会力量办医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二、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

坚持“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以及“保健在家庭、小病在乡村、大病不出县”的工作思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管理科,其他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强化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以及高危孕产妇和儿童的筛查、诊治、管理工作,加强卫生综合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检查。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持续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和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工作,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骨干医师培训等工作,继续做好名中医和中医世家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领域的特色优势和在健康服务业中的优势。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养老、康复等服务,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对外交流,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上下联动,医养结合

综合运用医保支付、价格杠杆等措施,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制订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范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模式。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设置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或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养老联合体、签订机构间协议合作机制或老年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等多种形式,为老人提供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四、改革创新,调整资源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要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加大对贫困和边境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和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准入制度。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转化,加强村医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层次,到2020年,累计为农村培养1万名本土型、扎根型大专以上基层医学人才。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培训的功能,落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接受3个月以上的半脱产培训并实现培训全覆盖。每个县建立1所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基地,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儿科、妇产科、乡村医生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

加大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卫生学校升级为卫生职业学院。鼓励高等医学院校预防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卫生及计生机构工作,提高人员学历水平。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人员培养体系,推进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有新进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推动“互联网 ”,发展健康服务业

积极推动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不断丰富和完善医疗服务内容和方式,逐步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延伸健康服务。要不断加强信息手段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方面的应用,促进医疗机构强化管理、精准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加快多元办医格局的形成。各地要鼓励以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要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中医药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商业健康保险和第三方服务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支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集群。

第六章组织实施与监督评价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把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

市州和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各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分别将卫生资源配置细化到市州、县市区和乡镇。省、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专家委员会,建立对市州、县市区规划的论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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