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应于登记时间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传真:0931-8449005邮编:730030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呼星刘迎枝联系电话:0931-8449039联系传真:0931-8449005
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十一届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9
2.投票简称:黄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以及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证券代码:000929证券简称:兰州黄河公告编号:2022(临)-10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4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梅花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以前年度出现较大亏损,在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虽然2019一2021三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6万元,但截止2021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83.72万元,故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六、《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能够保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充分监督;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要求的情形发生;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该报告的结论,即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完整和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八、《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赵桂蓉女士于2022年4月12日书面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鉴于赵桂蓉女士辞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同意提名何贵锁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二、四、五、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十一届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29证券简称:兰州黄河公告编号:2022(临)一1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