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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4/28 10:37:48 浏览:5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2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下午13:30在兰州新区兰石高端装备产业园行政中心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楼中心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金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杨建忠、夏凯旋、李晓阳、崔广余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林艳艳、罗鸿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高峰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说明: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341,102,151股,对上表中的第2、3、4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见证律师事务所: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赵荣春、高玉洁

出具的结论意见: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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