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如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如果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从网下向网上回拨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网下发行认购不足,不得向网上进行回拨。
(2)网上向网下的回拨:
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如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则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发行中止。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投资者务请严格按照《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4年5月9日发布)操作。如出现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7、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1、初步询价情况
2014年9月18日(T-4日)至2014年9月19日(T-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进行初步询价,共计有123个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299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1,388,960万股,报价区间为1.67元/股—4.30元/股。
根据2014年9月16日(T-6日)刊登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条件,3个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质审核材料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具体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情况表”。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共有12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9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应的申报数量为1,379,740万股。
2、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的确定过程
(1)剔除原则
经以上无效报价剔除后,根据2014年9月16日刊登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设定的剔除原则,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预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剔除时可以将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申购量全部剔除,也可以在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投资者中按照申购数量从小到大依次剔除,如果申购数量相同则按申购时间从后至前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申购量满足剔除比例,且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等)请参见本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情况表”。
(2)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申购价格依次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申购数量从小到大进行排序,相同申购数量的按照申购时间从后至前进行排序。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超过1.68元的申购价格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报价等于1.68元的则按照上述排序原则进行部分剔除,剔除报价等于1.68元对应的申购数量小于6,000万股的所有投资者。最终剔除6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2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对应剔除的申购数量为344,540万股,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中拟申购总量的24.9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下初步询价情况统计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4)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0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1.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4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14年9月19日,中证指数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5.47倍。
截至2014年9月19日,5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为34.79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本次发行价格为1.68元/股,对应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1.7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5.47倍,也低于5家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34.79倍。
(5)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申购价格不低于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且符合《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的网下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共计73家,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共计167家,有效申购数量合计1,002,000万股,成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具体名单及申购情况请参见本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情况表”。
三、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2、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T-1日)9:30至15:00及2014年9月24日(T日)9: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3)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等于其在初步询价时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4)有效报价投资者应确保申购款划出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T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为该日16:00之前。2014年9月23日(T-1日)至2014年9月24日(T日)规定时间(9: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5)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需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付款账户一致。
(6)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多次提交申购记录的,以其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其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
(2)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申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见下表),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其中收款行(十七)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收款行(十八)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收款行(十九)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三家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申购款项。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169,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169”,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注:收款行(十七)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收款行(十八)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收款行(十九)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三家银行托管的QFII机构划付申购款项。关于网下发行专户的信息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公布的为准。
(3)申购款的缴款时间
申购款划出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T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为该日16:00之前。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有效报价时拟申购量,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并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4、公布网下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项退回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确定最终的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网下申购结果并按照配售原则确定最终的获配名单及获配股数,本次网下发行采取的配售原则及方式详见2014年9月16日(T-6日)《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三、发行定价及配售”。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9月26日(T 2日)刊登《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报价、申购数量、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其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的有效报价数量的投资者信息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2)若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申购款金额,2014年9月26日(T 2日),主承销商将通过结算平台向网下配售对象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投资者有效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购款金额。
(3)本次网下发行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2014年9月24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进行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68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