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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2/7/17 12:58:11 浏览: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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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4证券简称:佛慈制药公告编号:2022-004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苏文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9日以书面方式、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510,6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5,106,57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阅并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出具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严守保密义务,没有发生提前泄露年度报告内容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对于内部控制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持续改进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确认的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刘志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2021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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