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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兰石重装: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实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16/3/7 3:53:28 浏览:2711

热公司85的股权;另外,以每股1.8985元,总价569.55万元向化机公司其他股东转让持有的化机公司3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法人股东兰石集团持有71.15的股权;球罐公司、环保公司、精密公司、换热公司成为兰石重装的全资子公司;其次,不再持有化机公司的股份。2014年3月18日,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对球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兰石重工吸收合并精密公司;环保公司股权划转至兰石重工;与兰石集团解除对兰石四方容器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公司)的托管,将其业务划至炼化分公司,不再以四方公司为法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2014年9月1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956号文批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于2014年9月29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62010010号验资报告。2014年10月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566号文核准,兰石重装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3169;股票简称:)。注册资本变更为591,155,260.00元。2014年10月28日,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注销炼化设备分公司。注销后,其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兰石重装承继。3、执行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⑴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⑵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⑷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⑸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㈡产权持有单位简介产权持有单位: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工)1、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73号法定代表人:冯西平注册资金:6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经济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620100000005433经营范围:石油钻采、矿山冶金、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橡塑制品配件的加工、制造、批发零售;模具制造;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2、企业概况和历史沿革(1)企业概况有限公司现有员工共计118人,其中管理类员工21人,营销人员6人、技术人员7人、生产车间84人,具有专业从事科研研究、开发、生产的高级技术人员11名,包括高级工程师4名、工程师3名和4名工作人员。组织机构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负责制)、监事会。生产部门为加工车间、橡胶车间、热处理车间、等,其他职能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办公室、生产经营部、技术部等管理部门。(2)历史沿革(公司设立及股权转让和增资情况)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精密”或“本公司”)于2003年3月由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和自然人李克华、丁宏铃、张西民、陈义财、李光煜等投资在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兰石精密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其中:兰石集团出资3,840,231.00元,持股76.80;李克华出资357,953.80元,持股7.16;丁宏铃出资309,453.80元,持股6.19;张西民出资171,453.80元,持股3.43;陈义财出资165,453.80元,持股3.31;李光煜出资155,453.80元,持股3.11。上述投资经兰州律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兰律会验字【2003】第065号)验证。2005年5月,经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吸收周帆、崔照龙作为公司新股东;原股东兰石集团在原出资3,840,231.00元,减持2,640,231.00元,减持后出资为1,200,000.00元;新股东周帆受让兰石集团减持的股权并新增投资419,769.00元。原股东张西民将所持有股权171,453.80元转让给原股东李克华并退出股东会;李克华受让张西民的股权并新增加出资130,592.40元;原股东陈义才将所持有股权165,453.80元转让给原股东丁宏铃并退出股东会,丁宏铃受让陈义才转让的股权并新增加出资65,092.40元;原股东李光煜将所持有股权155,453.80元转让给新股东崔照龙并退出股东会,新股东崔照龙受让李光煜转让的股权并增加出资384,546.2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元,其中:兰州兰石集团出资1,200,000.00元,持股20,李克华出资660,000.00元,持股11,丁宏铃出资540,000.00元,持股9,周帆出资3,060,000.00元,持股51;崔照龙出资540,000.00元,持股9。此次注册资本变动已经甘肃金惠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甘金会验字【2005】第277号)验证。2011年9月,经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原股东兰石集团将所持有的股权1,200,000.00元转让给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6,000,000.00元,其中:出资1,200,000.00元持股20,李克华出资660,000.00元持股11,丁宏铃出资540,000.00元持股9,周帆出资3,060,000.00元持股51;崔照龙出资540,000.00元持股9。2013年8月根据甘肃省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重组整合股权结构优化调整方案的批复》(甘国资发改革【2013】274号)文件精神,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至此,持有本公司100股权。本公司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变更已在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理了内资企业变更登记,取得了“内资企业变更通知书”,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截至2014年8月31日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股本金额(万元)股权比例()1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00100合计6001003、执行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⑴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⑵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⑷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⑸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4、近期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单位:元项目2015年3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718,304.6631,218,615.7524,111,289.39负债总额24,120,009.0222,324,273.9811,109,152.40所有者权益8,598,295.648,894,341.7713,002,136.99主营业务收入3,612,398.7616,452,441.2816,892,189.67营业利润-296,046.13-1,054,734.69-885,111.78利润总额-296,046.13-4,076,486.061,101.97所得税净利润-296,046.13-4,055,258.37-1,860.96以上数据均摘自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㈢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委托方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单位为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产权持有单位为委托方全资子公司。㈣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报告使用者是指委托方、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确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评估报告使用者,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评估报告使用者。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所拥有的部分实物资产,为确定评估基准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拟处置资产价值,以便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进行评估。三、评估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实物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拟处置的部分实物资产。评估的具体范围以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为基础,凡列入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及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详见下表:资产持有单位: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单位金额: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原值净值流动资产-存货类合计11,894,059.5711,894,059.57原材料5,521,904.785,521,904.78在产品(自制半成品)6,372,154.796,372,154.79设备类合计4,323,353.111,300,887.60固定资产-机器设备3,635,013.751,112,579.16固定资产-车辆527,835.06132,574.23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60,504.3055,734.21实物资产合计16,217,412.6813,194,947.17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与《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确定的范围一致。根据约定,本次评估的范围为被评估单位申报确指的拟进行对外投资涉及的固定资产及部分负债。㈠委估主要资产情况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实物资产:存货、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1、实物资产主要分布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兰石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区所辖区域内。2、产权持有单位机器设备主要为牛头刨床、交流弧焊机砂轮机、划线平台、普通车床、台式钻床、各式镗床、摇臂钻床、万能工具磨床等;车辆主要为别克君越小型轿车、北京现代途胜SUV轿车、五菱之光小型面包车等,电子设备主要为办公用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实物资产特点是资产分布较集中、单项工程价值量大。㈡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截止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范围内表外资产为部分盘盈设备。详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1万能工具铣床X8126270*700天津第六机床厂台11984/12/11984/12/12高速台钻Z403杭州西湖台钻有限公司台12013/8/312013/8/313砂轮机M3040A重庆机床厂台11963/10/11963/10/14砂轮机M3040A重庆机床厂台11963/10/11963/10/15IGBT逆变焊机ZX7-400II台12005/6/302005/6/306动力头ZD7.5台11957/1/11957/1/17拉力试验机XL-100AO台11993/12/11993/12/18硫化测定仪LH-2上海橡胶机械一厂台11993/12/11993/12/19500T胶囊硫化机LLA-5000三明化工机械厂台11989/12/11989/12/110立式单部液压切胶XQ-6/7606T上海橡胶机械一厂台11989/12/11989/12/111硫化机QLB-D青岛第三橡胶机械厂台11992/12/11992/12/112交流电焊机BX3-500-260-655A股份有限公司台12005/6/302005/6/3013双辊橡胶混炼机XSH-1000大连橡胶机械厂台11956/1/11956/1/1四、价值类型及定义价值类型是按照某种标准对资产评估结果及其表现形式的价值属性的抽象和归类。根据本次评估特定的目的和评估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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