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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拖欠工资超一月企业将被列入监控名单

发布日期:2016/6/18 8:24:04 浏览:504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丁炜娜)为进一步提升依法、妥善、及时处置事件的能力,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兰州市预警报告和监管办法》。兰州市将实施欠薪企业预警监控措施,对有无故克扣、拖欠工资记录的用人单位,标注黄色警示,实施重点监控。

所有企业进行情况信用登记

据悉,《办法》适用范围为:中央及省属在兰、市属、县区属国有控股企业(含所属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分支机构)、中外合资、劳务派遣公司、外商独资及其他性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有劳动用工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阜驻兰用人单位及无营业执照或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仍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单位。

兰州市政府将建立欠薪报告制度。企业发生欠薪后,欠薪企业须准确填报企业拖欠工资金额、人数、原因、企业偿还拖欠工资计划、进度及保证措施等。欠薪企业须在拖欠情况发生的次月5日前,将《报告书》上报所在辖区劳动监察部门。

同时,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企业情况进行信用登记,对有无故克扣、拖欠工资记录的用人单位,标注黄色警示,实施重点监控。企业招用农民工数量(外来劳动力)占本单位劳动者总数比例达到20(含20)以上的,如有欠薪投诉记录,虽不在预警监控期内,也对其实施黄色警示监控,严防欠薪发生。标注黄色警示的企业如确因经营困难,或因不可抗拒情形(如自然灾害等),暂时无法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应在10日前与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后,自行延期支付,但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被预警企业须3天内制定工资补发计划

根据规定,企业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仍不改正,且该企业有批量裁员、濒临破产、停业、搬迁等情形的,所在地政府将企业列入欠薪预警监控名单,标注红色警示,发出预警通知书,启动欠薪预警工作机制,由辖区政府责成工商、建设、房产、国资委等部门依法查处其违法欠薪行为,涉及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启动欠薪预警机制的企业,涉及欠薪人数达到10人(含10人)以上的,所在县区政府须将案件情况、处置进展和处理结果上报市政府。

对启动欠薪预警机制的企业,该企业负责人须在3日内制定工资补发计划,书面告知本单位职工,两次或两次以上被列入预警监控的企业,又出现新的拖欠工资行为的,各县区政府须及时作出处理。

发生欠薪的企业,由所在辖区人社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职工工资;对拒不改正的企业,由人社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并给予行政处罚;对不服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起诉,又拒不履行决定的,由企业所在辖区人社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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