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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关于对城关区部分地理实体命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8/1 7:24:33 浏览:526

摘要:现予以公告: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辖区内东至S610#规划路、南至雁北路#、西至兰州重离子治疗中心,北至ST607规划路,由甘肃金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建筑实体命名为“聚金雅园”。

2016-03-2509:35:00.0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关于对城关区部分地理实体命名的公告地理实体;城关区;重离子治疗;公告;民政局;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2356播报天下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

关于对城关区部分地理实体命名的公告

根据《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城关区以下地理实体进行命名。现予以公告:

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辖区内东至S610#规划路、南至雁北路#、西至兰州重离子治疗中心,北至ST607规划路,由甘肃金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建筑实体命名为“聚金雅园”。

编号:(2016)005号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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