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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6/10/21 13:14:11 浏览:2867

任公司制剂车间副主任、主任。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魏家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魏和梅,女,1971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经济师。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1年至今任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部部长,团委书记。

魏和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44证券简称:佛慈制药公告编号:2016-014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除将自有资金以通知存款、协议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在最高额度内分别购置1至12个月不等期限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其他重大事件管理第一节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且该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6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出具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4证券简称:佛慈制药公告编号:2016-012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2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3,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3,639,3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560,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并存储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6号文批准,公司于2015年3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546,800.00股,每股发行价18.9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501,999,9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43,809,999.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8,189,98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3月16日全部到位并存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6年3月15日,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余额20,838.17万元(含利息收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45,784.25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3月1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佛慈大健康产业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和新产品研发等。根据现行银行存、贷款利率,以2,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以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08万元。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6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佛慈大健康产业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佛慈大健康产业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2016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佛慈大健康产业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佛慈大健康产业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佛慈制药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西南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佛慈制药本次使用2014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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